关于填写群测群防点一览表的通知
各分站及办事处:
根据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指示精神,为了系统掌握各县的群测群防点的具体情况,请分站将辖区群测群防资料按附表格式填写完善汇交监测室, 现将群测群防资料汇交应注意的事项及要求分述如下:
1、群测群防点一是指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时填写的卡片中“群测人员”一栏填写有人员名字的点。
2、群测群防点二是指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后调查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点中落实有监测人名字的点。如南丹县1999年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2000年至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点中是否有落实监测人名字的点,如果有则要填写到附表中并在备注中说明。
3、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建立的群测群防点中,在《XX县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所列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那些点每个点都有一张预案表,请在“已有预案的点(打“√”注明)”栏标识清楚。
4、附表中的“统一编号” 填写规定的全国统一编号,如那坡县的为452627------共12位。
5、附表中的“位置”要求写明具体位置:包括县(市)、乡(镇)、村、屯(自然村)、XX方位等,市区内的写明XX市XX区XX路。
6、附表中的“经度”按DDDMMSS格式填写,如108°12′06″填写为1081206,共7位,附表中的“纬度”按DDMMSS格式填写,如24°02′16″填写为240216,共6位。
7、附表中的“规模”指滑坡、崩塌的方量(m3),不稳定斜坡为可能发生崩滑的方量(m3),泥石流为堆积物的方量(m3),地面塌陷为面积请注明(m2)。
8、附表中的“危害对象”具体填写居民、学校、工厂、公路、铁路、机关、街道等。
9、各站要落实专人负责,并把其名单于4月5日前报监测室,以便联系。
10、为了便于统一汇总统计,各分站请按附表的格式填写完善,请用Excel格式。
11、填表请于2008年6月30日前上交监测室。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监测室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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