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作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预报工作通知
站属各单位、各应急调查分队:
入汛以来,我区百色、河池、桂林等地发生了造成人员伤亡突发性地质灾害,为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我站各应急调查队伍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为各级政府提供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技术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请站属各单位、各应急调查分队在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中,严格按《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预案》文件精神执行。并强调今年汛期地质灾害工作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一、各单位要充分作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准备工作,保证调查人员能随时出发、设备、汽车、技术资料能随时使用。
二、得到地质灾害信息后,各单位、应急分队成员要按要求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参与应急调查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和同级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各分站得到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消息后要马上报告总站应急调查办公室,以便总站确定是否派人参加应急调查。
三、站属各部门负责人、应急调查工作相关人员在汛期必须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
四、我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勘查、地质灾害治理监理工程,要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安全渡汛。
五、预警预报室及各分站预报人员要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和有关地区地质环境变化,除通过气象水文获取相关信息外,注意与县(市、区)国土局及有关部门、人员获取相关信息,对突发天气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预报工作要随时应变,利用手机短信等随时通知相关单位、人员,做好地质灾害动态预报预警工作。
六、各应急调查分队、调查人员在执行应急调查任务时,要保证人身安全,事前准备野外应急药品,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预防各类传染疾病工作。
七、各应急调查分队要及时报告本辖区地质灾害的灾情和险情,根据《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预案》有关要求及时编写应急调查报告并上报。
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