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设九个室
(一)党群办公室
负责总站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院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负责院工会、青年、妇女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院纪检、监察、审计的行政管理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行政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卫、通讯、保密、接待、安全、医务、物质、车辆等工作;负责总站站务信息工作。
(三)科技人事教育室
负责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研究与咨询;负责总站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计划财务室
负责总站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各类资金和资产;负责对各类资金的使用和资产的运营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承担统计工作;对合同进行管理、监督实施。
(五)综合研究室
承担水工环地质综合研究;承担地质遗迹、地热、矿泉水等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对策研究;开展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决策研究,向决策部门提供地质环境管理决策依据和水工环地质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负责编制广西地质环境公报;组织参与拟订水工环地质工作和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总站地质环境工作发展规划与计划;组织实施对区内外地质环境工作交流与合作及新技术、新方法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负责项目的立项、任务下达、实施、成果审查;协助开展广西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协助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巡测。
负责总站环境地质资料、科技图书情报资料、地形图归口管理、新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推广;负责总站项目原始档案的验收、资料汇交;负责总站资质证书的管理。
(六)地质环境监测室
负责地质环境监测有关规范规程、文件的贯彻实施,负责广西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管理和综合研究;编制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建设、负责组织和监督各分站实施地下水环境监测、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巡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技术指导、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以及矿泉水勘查与年检等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数据的采集、分析、汇总与上报;负责编制广西地下水年度监测报告、地下水水情通报、地下水水情预报和地质灾害通报;参与重大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七)预警预报信息室
承担全区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处理,划定预报区域和预报等级,制作预警预报成果,提供全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跟踪研究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的国内外发展动向,使用和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软件系统;指导分站开展各辖区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地质环境信息网的运行和维护,承担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信息的接收、分析和处理,为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承担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信息软件开发;负责全站信息化建设;指导地方各级地质环境信息网的建设。
(八)环境影响评价室
组织承担全区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研究;组织承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组织承担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以及矿山土地复垦与整理;组织承担国土资源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全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指导环境地质实验室的技术工作。
(九)环境地质实验室
承担全区地质环境样品测试分析,指导有关业务工作。
分站
9个分站(将来设12个)
总站目前下设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玉林、黎塘、河池、梧州、百色9个分站;将来规划增设贺州、来宾、崇左分站;贵港替代黎塘分站。目前,南宁分站负责南宁市、崇左市,桂林分站负责桂林市、贺州市,柳州分站负责柳州市、来宾市,北海分站负责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玉林分站负责玉林市、贵港市,河池分站负责河池市,梧州分站负责梧州市,百色分站负责百色市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